政府信息公开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预算(2015年)
时间:2015-06-15   来源:区工商局   点击:
字号:       打印本页

   

 

 

第一部分    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参于起草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主管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登记注册企业的名称,确认经营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组织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以及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和传销、变相传销行为以及其它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四)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受理消费者申诉,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五)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网络经营行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

  (六)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

  (七)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

  (八)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违章活动。

  (九)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十)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依法参与对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

  (十一)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

  (十二)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财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本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长兴岛经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工商行政管理事务,住房保障支出。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收支总预算622.10万元。

  二、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说明:是2014年到长兴岛的单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