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海洋与渔业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表
三、 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 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海洋与渔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海洋、渔业、农业、林业、畜牧工作的方针政策,全区海洋、渔业、农业、畜牧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国家制定的农业、渔业、林业各产业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产品、水产品、绿色食品等进行质量监督认证工作。
(三)负责药物使用、药物残留监测、检测、鉴定登记和监督管理以及安全监管工作。
(四)负责植物、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和动物疫病的防治、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兽药和饲料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农村造林绿化、封山禁牧和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六)负责海洋、渔业、林业等审核、审批、报批工作
(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惠农支农政策的落实;负责各项规费和基金征收。
(九)完成管委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第二部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海洋与渔业局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海洋与渔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3442.32万元,比2016年减少763.10万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
二、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海洋与渔业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3442.3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3442.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收入为0万元。
与2016年预算比较,比2016年减少76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24万元,占31%,比2016年减少212.50万元;项目支出2359.08万元,占69%,比2016年减少550.60万元。
按功能分类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40万元,占4%,比2016年增加13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68万元,占2%,比2016年增加70.68万元;农林水支出1730.82万元,占50%,比2016年减少437.6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09.58万元,占41%,比2016年减少567.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84万元,占3%,比2016年减少37.33万元。
三、关于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1083.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2.60万元,比2016年减少69.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290.60万元,比2016年减少142.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含动监所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统计范围包括执法及防火专用车辆)。2017年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统计范围包括执法及防火专用车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6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6年减少5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五、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海洋与渔业局政府采购费用的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将按照财政有关规定,30万以下自行采购,30万元以上集中采购,其预算都包含在2017年部门预算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一起、设施、药物、疫苗、种苗,役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报货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13.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海洋环境保护与监测(项):反映海洋部门环境保护与监测系统建设运行维护以及信息发布等方面的支出。
1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海洋执法监察(项):反映海洋部门巡航监视、执法监察以及执法技术装备保障系统的建设、改造更新和维持等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