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区本级部门,包括区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3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1万元,公务接待费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2万元)。同比减少57万元,同比下降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15万元,同比增长93.8%,主要是用于出国招商引资;公务接待费减少2万元,下降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70万元,下降20.5%。主要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规定,从2014年起,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区本级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2019年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区本级汇总“三公”经费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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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2019年 |
2018年 |
“三公”经费合计 |
372 |
429 |
1.因公出国(境)费 |
31 |
16 |
2.公务接待费 |
69 |
71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72 |
342 |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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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272 |
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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