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8年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4-0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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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公开情况。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78号)精神,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详实、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公开信息内容审核更加严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共10条。其中7条为公告类,均在区管委会官网发布;3条为公示类,均在局机关楼公示板内进行公示。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2018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数量共31条。其中食品、普通食品、农产品、化妆品、普通商品、食品快检信息公示共10条;行政处罚决定书10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2条;食品监督抽检不合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1条;各类宣传和工作信息8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2018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填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共14项,其中行政确认3项,行政许可9项,公共服务2项。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无。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一是集中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立了12315台、12331台、12365台、假冒伪劣辨别台、消费者投诉接待台、政策法规宣传台,制作宣传版面10块,拱形门3个,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受到了围观市民的热烈欢迎和广泛好评。二是开展了识别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知识宣讲活动。通过培训、发放宣传材料、讲解典型事例、身边事例等方式,有效提升辖区群众的个人防范意识,共发放通告1000余份、宣传材料10000余份、宣传条幅20幅,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宣传活动5场次,参与活动群众2000余人、填写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检查记录表38份,签订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承诺书33份。三是开展了“质量月”活动。通过“质量月”大型活动的开展,宣传了名优产品和名牌企业相关常识,提高社会各层面的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四是大力开展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广工作。我局于今年4月份与建设银行长兴岛支行签订了《“合作共赢 服务双创”战略合作协议》;6月份与工商银行长兴岛支行签订了《政银助企合作战略协议》,启动“跨区网上注册登记”合作。通过整合政府部门、银行网点、互联网技术等资源,依托银行营业网点和渠道优势,延伸服务触角,将市场主体登记窗口前移,由银行免费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网上注册登记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促进市场主体快捷准入。其中,工商银行大连分行推出的“跨区网上注册登记”合作是东北三省银行系统内的首创,在以长兴岛支行为核心试点的基础上,大连分行在大连市其他区域首批增加六个注册服务网点,现在创业人士在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开发区指定的工商银行网点均可办理长兴岛经济区营业执照。五是始终保持打传工作高压态势。2018年,区打传办、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共同配合下,多次召开联席会议按照工作职责做好分工,并且在高速公路口、区内主要交通路口、小区门口、酒店宾馆张贴打传公告,并出动流动宣传车进行宣传。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无。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制定了《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舆情应对和管理工作制度》,从主要任务、舆情监测和研判、舆情预警、舆情处理、公开回应、保密管理等6个方面,对舆情回应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018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发现相关负面政务舆情。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无。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按照区管委会办公室要求,我局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指定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依规有序进行,并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开展第十二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办公楼前悬挂“解决群众‘办事难’,优化营商软环境”标语,各科室、监管所设立咨询台,相关窗口服务的人员进行现场办公,负责为来咨询办理的市民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解答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