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27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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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0年,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着力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区管委会各部门领导工作的变化,及时调整了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各单位也根据今年的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形式丰富,工作落实。制定了《长兴岛临港工业区服务型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确立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步实施,逐项落实。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在长兴岛街道和交流岛街道办事处建设两处政府信息查阅点,方便区内群众及时查阅政府信息。5月15日“政务公开日”当天,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工作部署、政策规定,为群众更好地参与和监督政务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按市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先后参与编制《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指南》、《大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指南》,并下发到各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充分实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提高公共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行政服务中心以“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继续夯实基础,扎实工作,为全区经济发展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政务环境和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积极开展培训、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氛围,全年召开工作会议4次,举办学习培训活动5次,100余人次参加学习培训。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区管委会及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246条。在大连政务公开网公开信息49条;“长兴岛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91条。
2010年,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改版,进一步细化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务动态、政府文件、通知公告、年度报告、规划计划、统计信息、采购招标、领导之窗、法律法规、应急管理、审批办件、重点项目动态、投资指南、开发建设成果展示等十余个栏目。公开政府公文类信息46条,占总数的24%;公示公告类信息26条,占总数的14%;其它动态类信息129条,占总数的62%。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件,4件为网上受理,2件为网下受理,内容涉及动迁方面,6件均全部答复,全部同意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
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件和行政诉讼件。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在充分肯定2010年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信息公开形式还不够简洁明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还不多等等。2011年的政务公开工作,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实质性,提高群众参与意识。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社会需求为导向,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三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表现形式等;采用社区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