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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土移植”申报政策
时间:2022-05-18   作者:韩雨   来源:经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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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义:

  “带土移植”一般是指将我市域外高端人才连同其团队、项目、技术等整体打包,来连开展技术攻关或创办企业。

  二、“带土移植”引育计划包括技术攻关类团队和创办企业类团队项目。

  (一)技术攻关类团队

  1、聚焦省、市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和“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需求,引进的海内外科技人才创新团队,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

  2、引进主体一般应为省、市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盟主”企业和主要成员单位,也可以是其他企业,双方建立起有效合作机制,签订劳动(聘用)协议。

  3、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可为企业提供具体技术解决方案,产生显著成果和经济效益。团队所合作企业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为团队创新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以及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4、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不含顾问),专业结构合理。

  (二)创办企业类团队

  1、研究方向应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所创办的企业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性,市场前景广阔并能实现产业化。

  2、团队带头人(自然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企业法人或第一大股东),所创办的企业目前已有前期资金投入。

  3、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不含顾问),专业结构合理,核心成员在高校院所、企业或创新创业项目中有过合作,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申报时间

  具体时间以上级部门下发通知时间为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历小艺

  电话:85280200

  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600号1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