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规划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规划局2014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规划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宣传城乡规划法律法规;
(二)负责核发《选址意见书》或项目规划选址;
(三)负责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负责临时建筑审批,核发《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五)规划管理,外埠规划资质备案,规划批后监管,建筑外立面装饰及牌匾审批;
(六)测绘管理:全区测绘市场管理,测绘资质备案,地形图及测绘标志管理及维护,建设工程放、验线;
(七)负责规划验收工作;
(八)组织规划编制和计划制定;
(九)规划条件及附图;
(十)建设工程及市政工程设计审查;
(十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
(十二)城建档案建设与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财政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城市建设档案馆
第二部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规划局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规划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规划局201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规划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规划局2014年收支总预算1988.5万元。
二、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规划局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2014年预算数比2013年预算数增加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减少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3年增加5万元。2013年12月,经管委会批准,增加公务用车一台,故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有所增加。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