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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兴岛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2016年)
时间:2016-03-14   来源:长兴岛街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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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长兴岛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长兴岛街道办事处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总表

  二、  收入总表

  三、  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  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  “三公”经费表

  第三部分    长兴岛街道办事处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长兴岛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宣传、纪检、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等基层政府建设;行使劳动、社会保障、文教卫生、计划生育、交通、民政、司法、宗教、地名、水利、农业、林业、畜牧业、海洋与渔业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二)研究拟定社会事业和街道办事处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年度计划及相关地方性行政管理规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社会救济、救灾、扶贫、捐助和居民最低保障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指导工作,负责优抚、组织双拥共建活动工作,负责殡葬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宗教事物管理工作。

  (四)负责路、街地名标志设置标准化建设,负责公路两侧绿化、美化和路政管理工作。

  (五)负责法制教育宣传、法制管理、法制咨询工作,负责民事调解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 负责水利、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畜牧业的行政执法工作,对渔业资源、山林资源、海洋资源进行保护和统一管理,编制合理开发利用的规划和计划,实施节约资源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措施。负责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产品安全监测、农业统计、动物疫病防治和监督、造林绿化、野生动植物保护、防汛抗旱、渔业生产等工作。

  (七)负责上级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兴岛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只包括街道本级预算,没有纳入长兴岛街道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兴岛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兴岛街道办事处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兴岛街道办事处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兴岛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兴岛街道办事处2016年收支总预算7,937.74万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

  二、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兴岛街道办事处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2016年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5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5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农林水(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17.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