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港口与口岸局概况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港口与口岸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总表
二、 收入总表
三、 支出总表
四、 财政总表
五、 财政支出
六、 基金支出
七、 基本支出
八、 三公经费表。
第三部分 港口与口岸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港口与口岸局概况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港口、航运、口岸和现代物流产业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定我区港章和有关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我区港口、航运、物流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港口规划、集疏运体系规划和口岸发展规划。
三、负责港口岸线和港口建设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
五、负责全区港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船舶修造和仓储业的行业管理以及船舶检验和联运行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对港航、船修、仓储等行业企业经营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区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区港口引航的行政管理。
八、负责全区口岸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大通关”工作。
九、负责全区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协调工作,协调并监督实施重点物资、军事和抢险救灾等物资的运输。
十、负责本系统国家行政收费及国家规费的征收和代征管理。
十一、负责本系统行业安全生产、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和港口设施保安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协调口岸信息化工作,指导口岸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营。
十三、负责本系统信息收集、统计、管理和发布。
十四、承办临港工业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港口与口岸局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港口与口岸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港口与口岸局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港口与口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港口与口岸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706.03万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
二、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港口与口岸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2016年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减少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5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5年增加5万元,主要是经区管委会批准、区财政局审核,同意由管委会办公室调配一辆车作为区港口与口岸局安全检查车辆。
以上主要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港口与口岸局无下属单位,所以无本级和所属单位汇总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类) 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类) 公路水路运输(款)港口设施(项):反映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7. 交通运输支出(类) 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