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港口与口岸局部门预算(2018年)
时间:2018-02-28   来源:港口与口岸局   点击:
字号:       打印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港口与口岸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港口与口岸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     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     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六、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财政专户)

八、     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九、     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十、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港口与口岸局2018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港口与口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港口、航运、口岸和现代物流产业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定我区港章和有关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我区港口、航运、物流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港口规划、集疏运体系规划和口岸发展规划。

   三、负责港口岸线和港口建设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

   五、负责全区港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船舶修造和仓储业的行业管理以及船舶检验和联运行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对港航、船修、仓储等行业企业经营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区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区港口引航的行政管理。

   八、负责全区口岸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大通关”工作。

   九、负责全区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协调工作,协调并监督实施重点物资、军事和抢险救灾等物资的运输。

   十、负责本系统国家行政收费及国家规费的征收和代征管理。

   十一、负责本系统行业安全生产、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和港口设施保安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协调口岸信息化工作,指导口岸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营。

   十三、负责本系统信息收集、统计、管理和发布。

   十四、承办临港工业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港口与口岸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港口与口岸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港口与口岸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六、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财政专户)

八、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九、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十、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港口与口岸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港口与口岸局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港口与口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港口与口岸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5240.50万元,比2017年增加4519.50万元。

   二、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港口与口岸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5240.5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5240.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收入为0万元。与2017年预算比较,比2017年增加4519.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60万元,占7%,比2017年增加64.60万元;项目支出4859.90万元,占92%,比2017年增加4454.90万元。

   按功能分类看:交通运输支出5145.50万元,占98%,比2017年增加4524.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0万元,占0.81%,比2017年减少2.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万元,占0.43%,比2017年减少1.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20万元,占0.55%,比2017年减少1.16万元。

   三、关于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380.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8.20万元,比2017年增加39.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62.40万元,比2017年增加25.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港口与口岸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17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7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五、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港口与口岸局2018年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类预算0万元、服务类预算0万元、工程类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类) 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类) 公路水路运输(款)航道维护(项):反映内河航道整治、维护方面的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类) 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