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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党群工作部2019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19-02-14   来源:党群工作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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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区党群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区党群工作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机关参公)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事业)

八、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

九、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区党群工作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党群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经济区的组织工作及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

(二)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

(三)提出列入全区党工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管理及培训教育工作;

(五)负责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六)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对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监督;

(七)负责全区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及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八)负责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及各基层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工作;

(九)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负责对外宣传政策的把关指导和对外宣传计划的制定、实施工作;做好外宣品(包括电视、宣传册等)的策划、设计、制作,审核以管委会名义对外宣传的各类稿件;

(十)负责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工资、福利、离退休制度和政策;

(十二)负责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党的统一战线、对台、侨务工作及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十四)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贯彻执行区委、省、市总工会的工作方针,指导全区工会工作。

(十五)贯彻区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责,组织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十六)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和区政府及省、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有关规章草案的拟订;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十七)研究指导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十八)协助监督、检查区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订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区工会和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九)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检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职工生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和指导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技术协作活动。

(二十)协助区政府做好全国劳模、省级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订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并进行指导、协调。

(二十二)承担区委、区政府及省、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党群工作部部门预算是包括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本部及下属2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2家,具体包括: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本级行政单位),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人才中心(事业单位),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宣传教育中心(事业单位),但两个事业单位均没有独立法人和账户。

第二部分

区党群工作部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机关参公)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事业)

八、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

九、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

区党群工作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

2019年收入预算1675.10万元,比2018年增加37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5.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1675.10万元,比2018年增加37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0.30万元,部门预算专项经费694.80万元,提前告知专项经费0万元。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75.10万元,比2018年增加3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75.1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75.10万元,比2018年增加377.1万元。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经费按需要与可能”的原则编制。其中:人员经费85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0.30万元,部门预算专项经费694.80万元,提前告知专项经费0 万元。

相关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区党群工作部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万元,包括党群工作部本部以及下属2家与市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预算单位使用市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8年预算增加1万元。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公杂费等支出。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比2018年预算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将区总工会划入党群工作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0.3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区党群工作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0万元、服务类预算0万元、工程类预算0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本部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金额694.8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比重的100%。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都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2、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为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