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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不落地 海岛更美丽 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3-05-25   作者:齐冲   来源:综合执法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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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提高我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打造长兴岛管理有序、干净整洁、文明健康的城市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自豪感、获得感和满意度,有针对性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主要内容

  《垃圾不落地 海岛更美丽 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试行)》由6部分内容组成,涵盖了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各单位,省市驻区相关单位,区属各企业。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包括指导思想和活动目标,主要目标为引导全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治理能力,优化宜居环境。

  第二部分为总体目标。按照“精致城市”“精细管理”的文明城市创建理念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垃圾不落地 海岛更美丽”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以全面整治城市脏乱差问题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城市管理薄弱环节,突破城市管理脏乱差管理瓶颈问题。

  第三部分为组织领导。成立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行动的督导、协调、检查、验收等工作。

  第四部分为具体工作任务。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各单位,省市驻区相关单位,区属各企业,共22个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

  第五部分为具体实施步骤。各部门、各单位分4个阶段开展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每个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保证实效。

  第六部分为相关工作要求。包括组织领导、工作责任、信息报送和构建长效机制四个方面的内容。这一部分围绕我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任务按时完成、落实工作责任,做出保障措施安排。

 

  解读人:阎金

  解读部门:综合执法中心

  解读电话:85283600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垃圾不落地 海岛更美丽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大长经开管发〔202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