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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9·17”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的批复(大长经开管发〔2026〕22号)
时间:2026-07-06   作者:袁艺姝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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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9·17”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你评估组以区应急局名义提交的《关于批复〈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9·17”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的请示》(大长经开应急〔2026〕32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评估组评估程序符合规定,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同意对该事故的评估意见。

特此批复。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