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推动服务机制的通知(大长经开管办发〔2024〕6号)
时间:2024-04-17   作者:韩雨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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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部门,省市驻区相关单位,区属各企业:

  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将《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推动服务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推动服务机制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根据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办公室《关于实施“人盯高校院所、人盯成果项目、人盯本地转化”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盯“一院一所十校”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和规划布局的重点成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赋能本地产业发展,为我区“二次创业、再次腾飞”提供坚强科技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一)建立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工作机制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管委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由区经济发展局、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区财政金融局、区教育文体卫生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应急管理局、长兴控股集团、西中岛发展集团、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工作机制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发展局,工作机制副组长任办公室主任,区经济发展局主要领导任副主任,负责工作机制日常工作,及时向行业部门和重点企业推送科技成果供给信息,协调各单位解决科技成果在本行业领域转化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督促各单位推进转化落地服务工作落实。

  (三)区工作机制办公室实行月例会制度,召集成员单位、部分行业头部企业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市科技局推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转化,形成落地转化意见,以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文件报送市科技局。特殊项目和紧急项目随时召开会议研究。

  (四)各成员单位为推动协调科技成果在本行业本领域转化的第一责任人,对区工作机制办公室和上级业务部门(大连市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推送的科技成果供给信息,要认真研究评估,及时通报重点企业,对适宜开展项目招引和落地转化的项目提出转化措施和建议,提交区工作机制办公室纳入例会研究。

  (五)区工作机制办公室随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调度各成员单位,统筹推动项目转化,定期将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项目总体情况报区管委会。

  三、工作流程

  (一)成果推送。区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接收大连市工作机制办公室推送台账信息,根据需要抄送机制相关成员单位,成员单位要做好上级业务部门成果供给信息接收,对上级业务部门单项推送的具备转化条件的项目,要及时报区工作机制办公室。区工作机制办公室收集汇总重大科研进展、科技成果产出和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形成科技成果及转化情况项目台账。(牵头部门:区经济发展局,责任部门:各成员单位)

  (二)成果评价。大连市工作机制已建立科技成果评估评价机制,并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各成员单位要与上级工作机制对口部门建立常态联络机制,按照上级业务部门指导和工作要求配合做好涉及我区本领域评估工作,密切跟踪本领域成果评价结果,作为在我区转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牵头部门:区经济发展局,责任部门:各成员单位)

  (三)成果对接。各成员单位对评价结果适用于我区相关产业的科技成果,要积极推动成果寻找市场主体。区经济发展局根据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引导相关单位通过谋划重大项目落地推动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区投资促进局组织赴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哈长沈大科技创新走廊等地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招商,协同相关部门推动项目落地工作。各单位要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市场主体与国内外重点高校院所开展科技成果交流与对接合作,推进消化引进吸收再创新。活动信息随时向区工作机制办公室报告。(牵头部门:区经济发展局、区投资促进局,责任部门:各成员单位)

  (四)成果转化。做大做强长兴岛洁净能源和精细化工省级典型示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加快推动奥克研究院、CDMO生物医药园、迈瑞尔中试基地建设,在成果展示、技术交易、政策咨询、资本对接等方面发挥中介载体带动作用。相关成员单位要协助科学家和科研人员开展公司注册、合同签订、场地租赁等孵化工作,导入资金、厂房、政策等资源要素,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牵头部门:区经济发展局、长兴控股集团、西中岛发展集团,责任部门:各成员单位)

  (五)成果服务。成果转化落地过程中,区工作机制办公室要全程跟踪调度,发现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全过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通过工作机制月度例会或专题研究等形式及时协调各部门予以解决。项目落地涉及到的应急、安全、土地、环保等“一事一议”政策,协调相关部门报管委会批准后落实推进。各成员单位定期征集相关领域企业需求,以新赛道新动能为重点支持方向,为高校院所科研成果创造更多应用场景,形成以场景带动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培育的新模式,为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应用推广提供更多机会。(牵头部门:区经济发展局,责任部门: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统筹协调,定期召开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成果转化工作机制成员单位主体作用,全面落实工作机制各项重点任务,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予以推进。

  (二)加强跟踪协调。突出转化落实全周期服务,从寻找主体、政策研究、市场化落地,各成员单位做好全链条跟踪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速落地。

  (三)建立追责机制。对成果在落地转化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未能按时协调解决、影响项目落地的成员单位,报管委会同意后进行通报,并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和程序进行追责。

 

  一院一所十校: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民族大学、大连交通大学、大连工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大连大学、大连东软信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