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注销交流岛街道已到期海域使用权证及收回海域使用权的决定(大长经开管发〔2023〕30号)
时间:2023-10-25   作者:韩雨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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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23年10月12日,交流岛街道海域使用权已到期224宗,面积20896.4亩,其中,大山村已到期13宗,面积307.4亩;朝阳村已到期45宗,面积3120.1亩;北炭窑村已到期18宗,面积753.4亩;东北村已到期17宗,面积442.7亩;交流岛已到期5宗,面积141.6亩;前哨村已到期31宗,面积860.1亩;桑屯村已到期26宗,面积683.2亩;西海头村已到期14宗,面积262.3亩;向阳村已到期13宗,面积163.1亩;个人已到期40宗,面积13597.4亩;交流岛原65521部队2宗海域,面积565.1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海域使用权期满,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经批准的,海域使用权终止”。对上述224宗海域使用权证进行注销,并收回海域使用权。


  附件:已到期海域使用证书明细表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