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各单位,省市驻区相关单位,区属各企业:
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将《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垃圾不落地海岛更美丽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大连“两先区”“三个中心”发展定位,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下足“绣花”功夫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着力解决城市管理突出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清晰的城市管理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围绕让城市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整体目标,持续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通过理顺机制体制,补齐管理短板,提高管理标准,推进智能化建设等措施,加速形成与全面振兴新突破要求相配适的城市管理精细化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大城管”体制机制
1.建立“大城管”工作机制,成立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专班,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为成员单位。专班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统筹组合、协调、调度、督导考核城市管理精细化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二)补齐城市管理短板
1.开展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整治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周边垃圾积存、建筑垃圾堆放、裸露地面扬尘,以及“开荒种菜”、高大树木等问题,清理私搭乱建、私自圈占等行为,消除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环境脏乱和安全隐患,开展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的“三清”“四无”“两美”(既暴露垃圾清、堆放杂物清、屋顶脏乱清;无溢流污水、无残墙破房、无废品杂物、无破旧搭建。沿线视野可见的房屋顶面、立面美化,环境绿化美化)。(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综合建设服务中心)
2.开展市容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大力开展“十乱”(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停乱放、乱拉乱刮、乱搭乱建)治理。组织开展交通护栏、道路标识、路街名牌整治。加强重点路街、重要区域巡查监管,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区域自治等长效机制,及时处置解决巡查发现和市民反映强烈的市容秩序方面突出问题,基本实现沿街商铺店外摆放、扩边展沿以及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等行为的规范管理。在全区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清理整治,确保废弃汽车乱停乱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公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3.开展沿街建筑物立面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对主次干路、街巷路两侧建筑物开展排查,采取建筑立面修缮、粉饰、清洁,以及广告招牌规范等措施,清理整治沿街建筑物立面脏旧、破损、积尘、褪色,以及立面附着物残缺、脱落等问题,切实做好建筑物立面维护,恢复建筑立面本貌,加强常态化管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4.开展私搭乱建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治建成区主、次干路两侧有碍观瞻、阻碍交通、存在隐患的违法建筑物,并在符合条件的拆后地块,实施口袋公园、停车场等设施建设,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管理秩序,不断改善城市环境风貌。完成拆违年度任务的同时,将主干路沿线两侧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清零”。同时,对新增违建做到及时发现、“冒头就打”,坚决“零容忍”。(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5.开展城市围挡治理专项行动。实施建成区围挡排查摸底,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破损、污秽、锈蚀以及以围遮丑、以围代墙、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围挡,全面实施规范整治,逐步建立城市围挡“齐抓共治”机制。对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市政工程围挡,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标准规范设置。对其他非建筑工地围挡,按照“应拆尽拆、拆清并举、拆建结合”原则,对问题围挡组织拆除,对出于安全考虑确实无法拆除的围挡,引导责任单位更换通透式、栅栏式围挡,并组织做好围挡内场地清理整治。(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投资公司)
6.开展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原则,加快推进户外广告设施规范整治,实行“一案一策、分类处置”,做到“清理拆除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引领带动一批”,全面提高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水平。按照“一街一标准、一店一特色”原则,依据《户外招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引导商家业主规范设置门店招牌、牌匾,有效遏制店招、店匾设施“乱、破、俗”等问题,实现与路街周边环境协调一致、与街区文化相得益彰的视觉效果。(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7.开展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养护专项行动。加快解决市政道路坑洼、破损等突出问题,通过翻建、切削、盖被等方式,每年连续开展主次干路大修改造施工。对标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双创”标准,围绕重点街区,坚持低成本、高效益原则,全力推进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功能性修复,有效治理市政道路病害破损,保证市政基础设施功能完好、性能完善。开展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排查检测,组织对进水BOD浓度偏低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实施“一厂一策”整治。以“精准溯源、分类整治、长效监管”为路径,组织责任部门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规范城市道路挖掘施工行为,实施道路挖掘施工计划,严格道路挖掘行政审批,有效解决市政道路反复、任性开挖顽症。(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综合建设服务中心、投资公司、社管局)
8.开展城市环卫和垃圾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城市环卫专项整治,运用巡查监测、智慧城管和数字环卫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垃圾点位管理不善、道路扫保不净、公厕保洁标准不高、近海岸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建立高效快捷的闭环处置机制,实现环境卫生问题常态化有效治理,打造于净、整洁、靓丽的城市环境。加强餐厨垃圾管理,按照“应收尽收,应签尽签”工作原则,完善餐厨垃圾管理台账,联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垃圾等违法行为。强化建筑垃圾管理,强化建筑垃圾排放、收运、消纳处置管理,提高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能力。强化垃圾转运处置,加快推进垃圾压缩站、转运站等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投资促进局、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投资公司、财政局)
9.开展城市交通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出租汽车管理,严格规范网约车市场,有效解决出租汽车行业顽症、瘤疾。推进车辆管理智慧化升级,加快部署出租汽车一体化多功能车载终端。科学规划优化地面公交线网,严格开展执法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三)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品质
1.实施市政设施品质提升工程。优化城市管理架构,下沉管理重心,实施精品特色路街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投资公司)
2.实施绿化美化品质提升工程。持续提高绿地品质。对城市主次于路和重要点位进行绿化提标改造。开展林荫路和特色行道树道路绿化改造,美化景观环境、加强养护管理等措施。(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投资公司)
持续完善城市公园布局,以“口袋公园”建设为抓手,每年新建(改建、扩建、提标)口袋公园,逐步消除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盲区,全面推进“公园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持续提升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养护管理措施,加大专项考核的力度和频次,落实绿地养护标准,城市递路行道树缺株率≤3%。(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投资公司)
3.实施环境卫生品质提升工程。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品质。打造垃圾分类样板小区,年底前长兴岛辖区垃圾分类样板小区覆盖率不低于5%;样板小区居民数占本辖区居民总数比例与样板小区覆盖率相当。提升垃圾收集设施品质,新建一批垃圾分类标准化厢房。提升公厕密度和管理水平,重点解决公厕分布不均问题,更新设施配套。(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城市景观照明品质提升工程。持续开展景观照明提升改造工作,完善城市景观照明框架体系,加大景观照明设施建设力度。(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投资公司)
5.实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品质提升工程。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规范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市场主体行为,持续开展物业服务收费、公共收益不公示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治工作。以群众投诉问题为导向,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每年组织走访问题矛盾突出的小区,每年培训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解决居民物业管理急难愁盼问题,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实施建筑工地管理品质提升工程。组织建立全市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并定期更新。建立健全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备案工作机制,督促参建企业严格按照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落实。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同步开展扬尘污染和工地容貌检查,督促参建企业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围挡使用管理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涉及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处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将工地日常文明施工管理落实情况作为考评的依据,推动文明施工管理长效机制有效实施。(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强化城市运行安全
1.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打造一批完整居住社区试点。持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日常巡查。(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主体责任,实现由监管企业行为向监管企业自控体系转变。加强危大工程等监管,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加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和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优先提升燃气、供水、轨道交通、电力和电梯等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水平,再逐步扩展到桥梁、隧道、排水、热力、通信、综合管廊、输油管线等系统,统筹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全域覆盖,全面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加强城市森林防火、防台防汛、除雪等应急管理,建设适应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机制体制,完善防灾减灾规章制度,切实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防汛、除雪应对能力。(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应急局;责任单位:长兴岛街道办事处、交流岛街道办事处)
5.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持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攻坚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巩固交通大整治成果,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营造遵守交通法规的大环境。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政策解读:《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