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长经开管办发〔2021〕23号)
时间:2021-09-06   作者:齐冲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   点击:
字号:       打印本页

各街道,区直相关部门、相关单位,省市驻区相关单位:

  《关于加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实施意见》已经第22次管委会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据各自职责遵照执行。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夯实各级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促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此提出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二、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耕地保护工作,健全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通知》(国办发〔2020〕44号)等文件精神,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为目标,落实区、街道、村、网格员的网格体系,实现保护责任全覆盖,形成各级各部门密切合作、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着力保障全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保严管。增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意识,已经确定的耕地红线绝不能突破,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随便占用。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保护好各类耕地资源。

  (二)坚持属地管理。依照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落实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属地管理制度,逐级落实保护目标,夯实保护责任。

  (三)坚持奖惩并举。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结合考核情况,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对失职渎职的进行约谈问责。

  四、具体措施

  1.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夯实各级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落实管委会、街道、村三级耕地保护责任状签订制度,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管委会对全区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研究部署辖区内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本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开展耕地保护工作自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督促街道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各街道对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指导、协调、督促相关工作落实,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等“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并督促落实查处和整改措施;各村具体负责落实本行政村内耕地日常监督和管护,宣传耕地保护政策,对耕地生产配套设施进行管护,组织开展巡查等工作。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占用耕地“搞建设”“搞破坏”等违法行为,杜绝“非农化”“非粮化”现象。

  2.积极恢复耕种,确保耕地不撂荒

  由农业农村部门、街道协同会商,做好撂荒耕地的恢复生产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强化约束措施,全面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产。对于因动迁原因造成的撂荒,按照《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已动迁区域内空闲地租赁指导意见》进行耕种。确实无人耕种的,由街道牵头,采取委托第三方有经营能力的主体代耕代种,或以出租、入股等方式开展土地流转复耕生产。对于承包地撂荒的,要依法责成其限期复耕,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农业生产,确保有限的耕地资源不闲置。经引导劝说仍没有耕作的,次年起依法暂停其国家耕地保护补贴发放,由村集体统筹作出复耕生产措施。

  3.加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全面普查,设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明确标明保护范围,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到户、到人。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积极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对发现的“非农化”“非粮化”地块,要充分论证。可以恢复耕种的,农业部门和街道联合指导各村制定滚动计划,尽快恢复耕种。经论证确实无法恢复耕种的,要立即开展整改补足工作。由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牵头,经发、住建、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配合,结合城市开发边界划定、生态红线以及各相关规划,指导各街道和行政村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4.强化舆论引导,精准高效管理。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公示栏、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政策,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共同管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借助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对耕地精准高效管理,要以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防止“非农化”“非粮化”,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由街道和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在因地制宜的前提下有序的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开展全方位巡察,对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要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