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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大连斑海豹保护区核心区长兴岛区域停止养殖禁止养殖户投苗育苗投养殖设施的通告
时间:2022-11-22   作者:齐冲   来源: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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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斑海豹保护区核心区长兴岛区域养殖户: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大委发〔2022〕2号)的通知和《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清理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长兴岛区域违法养殖用海项目养殖物的通告》要求,为切实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一步推进大连斑海豹保护区核心区长兴岛区域养殖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巩固停养工作成果,经管委会研究决定,严令禁止斑海豹保护区长兴岛区域养殖户投苗、育苗、投养殖设施,停止养殖活动。对擅自投苗、育苗、投养殖设施,我区海洋执法部门坚决予以制止和查处,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如有阻挠海洋执法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报送公安机关依法严惩。

  特此通告。

  受理举报单位: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举报电话: 0411-85283533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