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2023年度“夜经济”补贴经营户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18   作者:韩雨   来源:投资促进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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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了持续开展好“夜经济”经营活动,根据《关于印发<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关于鼓励 “夜经济”经营户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大长管办发〔2017〕18号)文件要求,请区内有意愿从事24小时经营且符合业态要求的经营户(药店、餐饮和超市等),从即日起到11月25日前,到管委会1107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申请纳入“夜经济”补贴经营户管理,逾期将不予受理。我局根据商业网点布局情况和中介评审意见,统筹确定纳入“夜经济”补贴管理的经营户名单,自公布之日起到2023年12月,将享受资金补贴。同时,每个月中介机构将至少检查一次,经查实违反规定将扣补助金额10%,查实五次将取消全年补助资格,违反规定具体如下:

  1.检查时24小时营业灯箱未点亮。

  2.检查时,经过敲门、按门铃、拨打电话,仍未开门营业的。

  3.接到群众投诉,经营户无法用监控证实提供营业服务的。

  4.检查时,开门营业但不能提供基本营业服务的。

  5.因疫情影响,相关部门要求药店和诊所停止营业不扣分,但因自身整改不到位,没有达到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未恢复营业,则予以扣分。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关于鼓励 “夜经济”经营户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2.申报材料清单

     3.大连长兴岛经济区24小时经营户补贴申请表

     4.承诺书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2022年11月18日

  (联系人:盛万功,联系电话:85280079/8528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