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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党群〔2022〕11号)
时间:2022-07-05   作者:韩雨   来源:党群工作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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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5+22”人才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19〕19号)以及《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大人才办发〔2021〕12号)、《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发〔2021〕13号),现就开展我区2022年全职引进及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申报条件:

  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需由用人单位自主认定及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统一认定的单位除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及外省市单位在连分支机构、大型跨国企业在连依法注册设立的分支机构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可申请认定: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以及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2.按照人才来连全职工作时间,可分别认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本地高层次人才。《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发〔2021〕13号)出台实施(2021年5月10日,含当日)后全职引进来连的,可申请认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认定高层次人才或晋升人才层次的条件,在来连后取得的,应当认定为本地高层次人才。

  3.符合《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所列标准。青年才俊中“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名的国内外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人员”指取得博士学位时,就读院校软科排名前500名;“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国家学科评估A类学科(A+、A等级)博士学位人员”的确定,均以取得博士学位时情况为准;所列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包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与在职博士研究生。同时满足多项荣誉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

  4.在连全职工作或在连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与在连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一般应在连缴纳社会保险。

  6.在生产科研一线从事创新创业工作(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参与认定)。

  7.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时间,一般以引进后在连缴纳社保时间为准。在连申报并入选国家海外人才引进计划、中科院专项人才计划等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时间以入选时间为准。

  8.全职引进的尖端人才年龄不超过70周岁,领军人才不超过55周岁,高端人才不超过50周岁,青年才俊不超过45周岁,以引进时实际年龄为准;本地高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但已办理企事业单位延退延聘手续。

  二、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对照《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填报《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和《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中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每一页均需盖章)报送至区党群工作部1007室,原件现场查验后返还。

  3.审核公示。经审核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在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认定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区出具认定意见并向推荐单位和申报人反馈,同时将认定名单及相关要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待遇落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将认定名单转送相关部门,各部门按照《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规定落实相应的服务保障待遇。

  三、申报材料

  1.《大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或者《大连市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签字盖章);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同侧);

  3.在连合法居留材料(以下任选其一:户口簿、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暂住登记凭证、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4.与申请认定层次对应的荣誉贡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或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在连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者自引进来连后首次缴纳月打印至申报月,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自2021年5月打印至申报月;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外籍人才需提供单位为其缴纳商业保险材料);

  7.《大连市新引进(或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10日,随时受理。

  五、相关要求

  1.申请单位按照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纸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材料每一页均需盖章,同时材料准备齐全后在材料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统一制定目录,所有材料按顺序排列装订,纸质版材料用订书器在左侧上下两颗钉即可,材料过厚的可以打孔线装,不要使用拉杆夹等侧封类夹子。

  2.所有申报材料还需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彩色文件报送(每人一份)。涉密人员的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报送。

  3.获得国外奖项的,需同时提供获奖证明原件、翻译件及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青年才俊中在国内外知名大学(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名的国内外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国家学科评估A类学科(A+、A等级)的博士学位人员需提供毕业当年该大学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截图、毕业当年该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国家学科评估A类学科截图。国内期满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需提供全职在站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张海丹、王道满

  联系电话:0411-85293366

  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07室


  附件:

  1.大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2.大连市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3.大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

  4.大连市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

  5.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承诺书

  6.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

  7.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发〔2021〕13号)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