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工信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省级绿色工厂等示范名单的通知》,请对照《关于推荐第四批省级绿色工厂等示范名单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19〕156号)中要求的申报条件等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于8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5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局1207室。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中。
特此通知。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经济发展局
2019年8月8日
(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8528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