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王新国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公告
时间:2019-08-08   来源: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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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人王新国等1人与出售人大连宏州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坐落、果测面积见明细表)并已备案。

  现购房人依据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向本中心申请不动产权登记。对该房屋权属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本中心即对该房屋进行不动产登记。

购房人

房屋坐落

合同坐落


果测面积(

王新国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怡海花园4号2单元6层2号



8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