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的公告
时间:2026-03-16   作者:袁艺姝   来源:教育文体卫生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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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及游客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体卫生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重点围绕全区旅游行业中导游执业乱象、强制消费及相关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不合理低价游: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得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2.强迫或欺骗消费:导游人员在进行导游活动时,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3.擅自变更行程:导游人员未按照行程单的安排,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减旅游项目,压缩景区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或擅自中止导游服务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

4.违规售货:导游人员在进行导游活动中,未经许可向游客售卖商品获取利益。

5.无证执业与私自承揽:无证从事导游活动,或取得导游证但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6.服务标准不达标:导游人员在行程中随意减少讲解时间,对旅游者合理的要求未能积极有效地满足,未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二、投诉举报方式

1.投诉热线:0411-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举报电话:区教育文体卫生局0411-85287199;

3.来信地址:区教育文体卫生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600号管委会大楼605室)。

三、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需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

2.举报内容应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违规违纪违法事实,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3.为便于问题线索核实和查处,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希望各旅行社企业、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心、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特此公告。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体卫生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