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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在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采取“飞地经济”发展模式的提案》(第0032号)答复意见
时间:2019-06-25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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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大连市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在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采取“飞地经济”发展模式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大连市政府高度重视“飞地经济”发展,于2019年1月印发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9〕2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将长兴岛经济区作为发展“飞地经济”的试点地区,要求我区依托大连市与上海市开展对口合作的有利契机,推动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与上海市开展“飞地经济”合作。

  区管委会第一时间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组织相关部门重点研究“飞地经济”发展模式,研究利益共享和成本分担机制。我区拟在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规划2.6平方公里土地,作为“飞地经济”发展用地。大连西中岛石化产业园位于渤海东岸、辽东半岛西侧中部,规划面积95平方公里,与15平方公里的长兴岛西部石化区共同组成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

  目前,我区已经进入招商选资阶段,有投资意愿的大小项目络绎不绝,因此入驻项目必须符合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的产业政策,对引进项目高标准、严要求,以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低能耗的企业项目为主要引进对象。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主要发展以炼化一体化、烯烃原料多元化为龙头的石油化工、碳一化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以及相应配套服务业等。

  由于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前期财政投入较大,目前资金紧缺、债务压力较大,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工程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针对以“飞地经济”发展形势引进的项目,短期内不采用分税形式推进,拟全部保留“飞地经济”建设项目的财税收入。其他指标分成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