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连应急部门安全风险预警!
时间:2024-04-03   作者:韩雨   来源:大连发布   点击:
字号:       打印本页

  随着天气转暖,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全面开工建设,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工矿商贸等企业进入生产经营活动旺季,安全生产面临严峻挑战。

  为防范安全风险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大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2024年4月安全风险预警。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分析属地、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点,严密抓好各项安全防控措施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稳定。

  建筑施工领域

  春季气温回暖,城市基础建设及重点建设项目进入施工旺季,模板及脚手架坍塌、深基坑和沟槽坍塌、高处坠落、建筑机械倾倒、触电等事故处于易发期,加之新进员工上岗作业增多、人员流动大,现场生产设备设施多、检维修作业频繁,现场各类生产作业活动安全风险突出,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要加强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的属地监管和直接监管责任,加大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督检查。

  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加强对新入职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和技术交底,强化现场劳动防护措施落实。

  严厉打击非法转包分包、“三包一靠”等违法行为,严防各类建筑事故发生。


  危险化学品领域

  随着气温升高,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装置、管道、存储罐发生泄漏、燃烧和爆炸事故风险加大。同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易挥发集聚,受限空间作业事故需加强防范。

  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输送)、储存企业的安全监管,强化对各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力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要装置的监管和监控,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风险管控,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的行为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

  督促危化企业严格安全生产“四项机制”“安全三日”等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城镇燃气领域

  燃气事故多数因燃气用户安全意识薄弱、使用不当,阀门、胶管、灶具和燃气管道等破损泄漏,燃具质量等问题引发,要汲取河北燕郊“3·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站点以及沿街商铺等用气场所的燃气使用安全检查。

  加强对经营、使用燃气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监管以及燃气安全常识的宣传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居民和商业用户的用气安全知识宣传,落实监管措施,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有关情况。

  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措施,提高技术预防的措施,确保我市燃气安全形势平稳。


  森林防火领域

  清明节期间各种祭祀活动、烧钱挂纸增多。加之春耕生产,野外农事用火增多,易发生森林火灾,森林防灭火形势比较严峻。

  各级森防指及成员单位要深入排查林区、景区、寺庙等重要目标及其村庄周边的森林火灾隐患,以及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公墓、坟场以及林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林农接合部的火灾隐患,严格落实野外用火管控措施,严禁烧纸、焚香、吸烟、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火灾预防领域

  春季是火灾易发多发期,生产经营活动活跃,用火用电增多,易引发火灾事故。

  要加大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公共娱乐场所和“九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查处“三合一厂房”、电瓶车停放、疏散通道堵塞等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工矿商贸相关领域

  工矿商贸企业进入生产经营旺季,生产作业面增加,商贸经营活跃,外协队伍和劳务人员用工数量明显增多,发生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等事故机率增大。

  强化对非煤矿山、冶金、民爆、造船、商贸等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四项机制”“安全三日”等制度。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强化对有限空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的安全管控,作业前根据安全风险开展辨识,严格履行作业审批手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临时用工)应急常识及安全技能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避险能力,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领域

  四月份,清明祭祀、进山踏青、旅游休闲活动频繁,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货物运输持续高位运行,自驾游增加,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叠加,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增加。

  要加大对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简称“三超一疲劳”)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城市高架路、快速路限速、警示标识设置和管理;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车辆出行高峰时间段、风雨天的道路交通疏导和监管。

  要加强事故高发时间段交通安全管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避免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海上交通和渔业捕养业领域

  春季,海上旅游、观光、垂钓人员逐渐增多,特别是小型养殖船和捕捞船舶安全状况差,新从事海上渔业捕养的人员增多等原因,发生船舶翻沉、人员淹溺、失踪的风险加大。

  要加大对从事海上运输、渔业捕养船只的安全监管和船舶安全状况的检查、检验,严禁船舶带病出海,严禁货船、渔船非法载客,严禁危险品车辆搭乘滚装船。

  加大对从事海上渔业捕养的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避险意识,特别是要加大陆岛运输船只的监管,杜绝渔船非法载客从事海上观光、垂钓等经营活动,严厉打击无证船舶非法经营活动。


  特种设备领域

  各行业生产经营活跃,特种设备容易出现超荷超载运行,易发生安全事故。

  要以易受高温环境影响、易燃易爆特种设备为重点,突出对学校、商场、游乐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点检查压力容器、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备运行状况以及人员岗位安全培训、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改等情况。

  督促企业全面梳理排查设备问题隐患,认真查纠违规操作,制定周密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大风险隐患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存在的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