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物保护措施公告
时间:2023-12-25   作者:韩雨   来源:教育文体卫生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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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我区发现了一批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为更好地保护普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认定的不可移动文物信息及保护措施予以公布(详见《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物保护单位信息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和第十九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等法律法规规定,请各有关部门和各管理使用单位遵照执行,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体卫生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