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查处无证违规办学场所的通告
时间:2023-07-21   作者:韩雨   来源:教育文体卫生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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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群众线索提供,区教育文体卫生局对区内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查处。

  1.无名机构,地址:长兴岛经济区景杭路翠岛经典11号楼1单元402,经区教文卫体局工作人员检查发现,该场所存在违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行为。区教文卫体局工作人员立即对相关负责人员现场下达《责令停办通知书》。

  2.无名机构,地址:长兴岛经济区回迁楼一期五号楼二单元一楼右手门144楼号,经区教文卫体局工作人员检查发现,该场所存在违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行为。区教文卫体局工作人员立即对相关负责人员现场下达《责令停办通知书》。

  再次告知广大家长朋友们,非法校外培训机构由于未经审批,办学所需的各项安全条件、疫情防控等均无从保障,且资金缺乏有效监管,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不仅维权难以保障,甚至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请广大家长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孩子第一监管责任人职责,做到远离非法校外培训机构。

  欢迎各位家长朋友和社会人士监督、举报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或非法培训机构。监督电话:85280209,85282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