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7   作者:韩雨   来源:社会事务管理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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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线上通过管委会网站等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其中通过政务服务系统向全社会主动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数275项;通过长兴岛发布向全区发布疫情等相关信息34条;通过管委会网站和长兴岛发布公开教育、文化旅游等相关信息31条;通过管委会网站公布季度末梢水监测情况4条,行政处罚2条。线下通过设立信息公开展示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托长兴岛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同时,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严格遵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的信息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等基本原则。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配合区管委会办公室做好本部门分管领域内区管委会网站栏目内容维护等相关工作。深入推进并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评议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加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确保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推行阳光政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公开申请费用,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022年,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较好的完成本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