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2019〕3号)要求,现将我局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78号)要求认真贯彻部署,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度我局通过召开宣传贯彻及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统计法宣传会、四经普前期宣传的会议,共发放政策宣传材料1500余份;通过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网站公示信息共25条;通过长兴岛旅游网网站公示信息6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2018年度我局财政预算情况在大连长兴大经济区网站公示,“三公”经费预算同时在该网站上公示;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开展“简政放权、提高效率”行动,理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为解决“简政放权过程中该下放的权力下放不完整,各单位承接下放权力履职不到位问题;解决涉企项目核准范围大、前置条件多、多头审批、多部门盖章以及核准条件和标准不明确、审查周期长、中介服务不规范,项目备案变相成为行政许可,缺少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和过程服务等问题”,按照管委会主要领导批示,重点对相关部门压缩工作流程、证明材料和办理时限进行审核。共编制出政务服务事项3项。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我局建立了企业微信群、QQ群,发布政策类、服务类信息合计90余条,为企业24小时提供政策宣传、解释服务,共有150余家企业入群,累计解答各类问题1500余个。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无。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无。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无。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无。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无。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无。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