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加强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1-11-22   作者:齐冲   来源:社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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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经营单位:

  按照市防指工作指令,请严格落实测温、验码、佩戴口罩、一米线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禁辽事通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入内,严禁国务院行程码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入内。各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筑牢本单位疫情防控防线。

  对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将责令停业整顿。

  特此通告。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统筹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