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连长兴岛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时间:2023-11-06   作者:韩雨   来源:大连长兴科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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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大连长兴岛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及电话、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大连长兴岛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

  规划地点: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14.01平方公里,其中危险化学品仓储物流园4.8平方公里,精细化工创新园6.9平方公里,生物医药创新园2.25平方公里,公辅工程配套区0.06平方公里。

  实施单位:大连长兴科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公众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p8dTMQRaydbhV4RvNNnlw?pwd=9bdl 提取码:9bdl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到规划实施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区域周边涉及的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p8dTMQRaydbhV4RvNNnlw?pwd=9bdl 提取码:9bd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发表建议。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规划实施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规划实施过程中。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大连长兴科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