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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部门决算(2013年)
时间:2014-11-24   来源:区工务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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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13年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概况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政府或相关投资主体授权或委托和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参与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建设项目前期手续的编制、报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规划选址和投资控制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产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指导、协调未纳入统一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表1:2013年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2013年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收入决算表

    表3:2013年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支出决算表

    表4:2013年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事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5:2013年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13年收支概况

  按照现行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13年部门决算反映本单位全部收支情况。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13年收入总计1,442.42万元,支出总计1,442.42万元。

  二、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13年度收入情况

  收入总计1,442.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42.42万元:指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13年度支出情况

  支出总计1,442.4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09.71万元,农林水事务412.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1万元。

  (一)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09.71万元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91.3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办公设备购置及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8.37万元。主要用于长兴岛大气自动检测系统办公楼采暖改造工程的支出。

  (二)农林水事务412.90万元。

  防汛支出412.90万元。主要用于城八线南水毁工程修复、综合区广场水毁工程修复、化物所道路水毁工程修复、综合区1号污水泵站水毁工程修复等项目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积金19.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公积金。

  四、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13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决算情况

  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18.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应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过我觉得(含外宾接待)支出。

  5、   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事务支出。

  6、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7、   工程建设管理: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8、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

  9、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10、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1、 农林水事务: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2、 水利: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3、 防汛: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讯、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水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14、 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5、 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及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6、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