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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食品和药品监管局决算(2013年)
时间:2014-11-24   来源:区食品和药品监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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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药监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规划局201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药监局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药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相关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2、监督实施有关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标准、技术和管理规范,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3、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法定标准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4、依法组织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等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药品经营企业(零售)的开办、变更、换证和补发等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报批和送达工作。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和医疗器械生产(一类)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6、负责实施经营、使用环节的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抽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7、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兴奋剂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投诉举报、广告监测、警示宣传和风险评估信息资料的收集工作。

  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拟定并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11、承办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食品和药品监管局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规划局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规划局2013年度收支概况

  按照现行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药监局2013年部门决算反映本部门所属1个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药监局2013年度收入总计236.96万元,支出总计236.96万元。

  二、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药监局2013年度收入情况

  收入总计236.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6.96万元:指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主要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96万元。

  三、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规划局2013年度支出情况

  支出总计236.96万元,其中:

  (一)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21.6万元。

   1.行政运行170.2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是按规定发放人员工资及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 食品安全事务支出48.31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项目支出。

     3.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其他专项监管项目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15.36万元。住房改革支出15.36万元,主要是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药监局2013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决算情况

  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2.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