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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劳动人事局部门决算(2013年)
时间:2014-11-24   来源:区劳动人事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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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劳动人事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劳动人事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劳动人事局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劳动人事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综合管理全区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再就业工作,组织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岗位开发服务和其他有关服务。

  (三)综合管理全区职业技能开发、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指导企业职工及各类从业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区的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指导企业、城镇居民贯彻落实“五险”政策,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五险”的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行政监督。

  (五)负责全区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工资总额的宏观调控工作。

  (六)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负责全区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负责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审定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区各类用人单位劳动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企业休假、女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法规等。

  (七)完成管委会、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财政局201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劳动人事局。

  2.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第二部分 劳动人事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表1:2013年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劳动人事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2013年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劳动人事局收入决算表

  表3:2013年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劳动人事局支出决算表

  表4:2013年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劳动人事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5:2013年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劳动人事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劳动人事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劳动人事局2013年度收支概况 

  按照现行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劳动人事局2013年部门决算反映本部门所属2个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包括本级机关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全部收支情况。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劳动人事局2013年度收入总计3613.95万元,支出总计3613.95万元。

  二、劳动人事局2013年度收入情况

  收入总计3613.95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3613.95万元:指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主要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5.71万元、政府性基本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8.24万元。

  三、 劳动人事局2013年度支出情况

  支出总计3613.9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5.81万元,医疗支出354.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7万元,其他支出2548.24万元。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5.81万元。

  1、行政运行296.7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是按规定发放人员工资及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劳动保障监察19.67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监察投诉案件公告费、法律文书印制费、燃油费、水电费等。

  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6.07万元,主要用于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各项支出。

  4、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2.6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费用等支出。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5.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开展业务工作的费用。

  6、职业培训补贴22.2万元,主要用于失地失海人员引导式培训所需的资金。

  7、公益性岗位补贴212.22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和保险补贴。

  8、其他就业补助支出70.68万元,主要用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居民的补贴等。

  (二)医疗支出354.33万元。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354.33万元。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5560”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25.57万元。

住房公积金25.57万元。主要是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其他支出2548.24万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548.24万元。主要用于失地农民保障金支出。

  四、劳动人事局2013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决算情况

  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9.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7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8.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劳动保障监察: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的支出。

  10.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反映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11.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就业补助:反映财政用于就业方面的补助支出。

  13.职业培训补贴:反映财政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

  14.公益性岗位补贴: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1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6.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反映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7.住房公积金:反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