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药监局概况
第二部分 药监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药监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药监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相关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2、监督实施有关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标准、技术和管理规范,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3、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法定标准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4、依法组织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等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药品经营企业(零售)的开办、变更、换证和补发等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报批和送达工作。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和医疗器械生产(一类)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6、负责实施经营、使用环节的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抽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7、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兴奋剂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投诉举报、广告监测、警示宣传和风险评估信息资料的收集工作。
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拟定并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11、承办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药监局2014年度收支概况
按照现行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反映本部门所属1个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包括本级机关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全部收支情况。
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收入总计211.04万元,支出总计211.04万元.
二、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收入情况
收入总计211.04万元,其中:
(一)财政拨款211.04万元:指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主要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1.04万元。
三、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支出情况
支出总计211.04万元,其中:
(一)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195.40万元.
1、行政运行170.1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工资及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2、食品安全事务支出25.24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项目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15.64,住房改革支出15.6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5.64万元.
四、药监局2014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决算情况
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购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