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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财政局决算(2014年)
时间:2015-10-26   来源:区财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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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财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财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财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财政方针、政策;依据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业区实施细则和具体管理办法。

  二、负责财政体制管理,组织编报工业区财政预算、决算,组织年度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各项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和财政专户。负责管委会各项财政性资金管理和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工程预决算审核,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程竣工验收、资产移交管理工作,负责对所管财政性资金追踪问效。

  四、拟定有关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确定、调整并公布本市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具体活动。

  五、监督财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有关事项进行查处,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重大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六、负责管委会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设施资产和国有产权收入的监管,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指导监督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会计法》,负责全区会计的监督、培训与管理工作。

  八,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财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表1:2014年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财政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2014年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财政局收入决算表

  表3:2014年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财政局支出决算表

  表4:2014年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财政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5:2014年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财政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财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局2014年度收支概况

  按照现行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财政局2014年部门决算反映本部门全部收支情况。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财政局2014年度收入总计1122.29万元,支出总计1122.29万元。 

  二、财政局2014年度收入情况

  2014年财政局收入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收入1122.29万元,指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财政局2014年度支出情况

  支出总计1122.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3.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3.6万元:主要包括

  1、财政事务支出883.6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310.7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人员工资及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财政国库业务5.55万元。主要用于票据、账证印刷和装订费。

  (3)信息化建设54.4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各类软件维护服务费。

  (4)财政委托业务支出28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资金项目评估、审计、造价服务费等

  (5)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26.8万元。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预算资金绩效评价、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调研等业务支出。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厉行节约制度建设。
  (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00万元。其中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政策性补助。

  (三)住房保障支出28.69万元。

  住房公积金28.69万元。主要是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局201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合计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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