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2015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政府或相关投资主体授权或委托和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参与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建设项目前期手续的编制、报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规划选址和投资控制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产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指导、协调未纳入统一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无下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表1: 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 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表3: 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表4: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6: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15年度收支总体概况
按照现行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反映本部门全部收支情况。
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2015 年度收入总计972.46 万元,支出总计972.46万元。
二、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15 年度收入情况
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本年收入合计972.46万元。
(一)财政拨款972.46万元:指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2.46万元。
三、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15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本年支出合计972.46 万元,其中:
(一)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48.60万元。
1、工程建设管理支出269.32万元。
2、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79.28万元。
(二)住房保障支出23.86万元。
住房改革支出23.86万元,主要是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15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工程建设事务中心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4.46万元,完成预算的90.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批、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34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5 年工务中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事务支出。
5、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6、工程建设管理: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7、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