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财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 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 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财政方针、政策;依据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业区实施细则和具体管理办法。
2、负责财政体制管理,组织编报工业区财政预算、决算,组织年度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各项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和财政专户。负责管委会各项财政性资金管理和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3、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工程预决算审核,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程竣工验收、资产移交管理工作,负责对所管财政性资金追踪问效。
4、拟定有关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确定、调整并公布本市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具体活动。
5、监督财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有关事项进行查处,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重大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6、负责管委会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设施资产和国有产权收入的监管,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指导监督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
7、贯彻执行《会计法》,负责全区会计的监督、培训与管理工作。
8、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无下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表1: 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 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表3: 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表4: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6: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局2015年度收支概况
按照现行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财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反映本部门全部收支情况。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财政局2015年度收入总计1026.35万元,同比减少95.94万元;支出总计1026.35万元,同比减少95.94万元;2015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局2015年度收入情况
2015年财政局收入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收入1026.35万元,同比减少95.94万元,指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2015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三、财政局2015年度支出情况
支出总计1026.35万元,同比减少95.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财政补助企业200万元,2015年无此项开支。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5.90万元,同比减少102.3万元,主要是因为压缩机关行政开支;住房保障支出30.46万元,同比增加1.91万元,主要是因为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5.90万元,主要包括财政事务支出995.90万元。
1、行政运行326.6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人员工资及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信息化建设 54.5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各类软件维护服务费。
3、其他财政事务支出614.75万元。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预算资金绩效评价、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调研等业务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30.46万元。
住房公积金30.46万元。主要是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5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财政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5.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批、0人;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国内公务接批次3次、9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5年购置车辆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2015年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增加0.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4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4年增加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