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监察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监察审计局 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监察审计局 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监察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监督检查区属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政府以及区管委会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规定、命令等工作。
(三)负责调查处理检举、控告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纪行为的工作。
(四)负责区属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管委会投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等情况的审计工作。
(五)负责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区党工委、管委会安排的审计任务,维护财经法纪,提高经济效益等工作。
(六)承办上级监察、审计部门和区党工委、管委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构成
无下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监察审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监察审计局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监察审计局 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监察审计局2015年度收入总计262.45万元,支出总计262.4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余0万元。
二、关于监察审计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262.45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262.45万元,指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占100%。
三、关于监察审计局2015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77万元,占95.93%;住房保障支出10.69万元,占4.07%。
四、关于监察审计局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监察审计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2.45万元。基本支出129.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7.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88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资本性支出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项目支出132.54万元,其中审计事务48.10万元,纪检监察事务84.45万元。
五、监察审计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13.11万元,由于办案业务量增加,比2014年增加2.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批、0人;公务接待费0.64万元,接待22批次、113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5年购置车辆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