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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监察审计局决算公开(2016年)
时间:2017-09-18   来源:区监察审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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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监察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监察审计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监察审计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监察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监督检查区属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政府以及区管委会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规定、命令等工作。

(三)负责调查处理检举、控告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纪行为的工作。

(四)负责区属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管委会投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等情况的审计工作。

(五)负责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区党工委、管委会安排的审计任务,维护财经法纪,提高经济效益等工作。

(六)承办上级监察、审计部门和区党工委、管委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无下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监察审计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监察审计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监察审计局2016年度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现行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监察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反映本部门全部收支情况。

(一)监察审计局2016年度收入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3.49万元,同比减少了14.8%,指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监察审计局2016年度支出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3.49万元,同比减少14.8%,其中:1.基本支出149.4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比2015年增加了15%,主要是调整机关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57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8.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三公经费等支出。

2.项目支出74.04万元。比2015年减少了44%,主要包括审计事务和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等项目业务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监察审计局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3.4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其中:基本支出149.4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 %,主要是根据人员调整、工资调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进行的预算调整。项目支出74.0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7.7%,主要是缩减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二)具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23.4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5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36.4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人员工资及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纪检监察和审计事务支出74.04万元。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项目业务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12.97万元。住房公积金12.97万元,主要是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监察审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万,决算数6.18万元,完成预算的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批、0人;公务接待费0.02万元,接待2批次、4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6年购置车辆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经费开支。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度决算数减少6.93万元,同比下降53%,其中:与2015年一致,无因公出国(境)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02,比2015年度决算数减少0.62万元,同比下降97%;2016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5年度减少6.31万元,同比下降51%,完成年初预算5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市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停驶。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5万元,比2015年减少9.58万元,同比下降54%,主要原因是缩减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无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16 年度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