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监察审计局概况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监察审计局2014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监察审计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监察审计局概况
主要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区属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政府以及区管委会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规定、命令等工作。
(三)负责调查处理检举、控告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纪行为的工作。
(四)负责区属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管委会投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等情况的审计工作。
(五)负责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区党工委、管委会安排的审计任务,维护财经法纪,提高经济效益等工作。
(六)承办上级监察、审计部门和区党工委、管委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监察审计局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监察审计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监察审计局201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监察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监察审计局2014年收支总预算174.1万元。
二、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监察审计局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2014年预算数比2013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2013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3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3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