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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部门预算(2015年)
时间:2015-06-16   来源:区公安分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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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公安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公安局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公安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110接出警,辖区突发事件、紧急警务活动的协调处置和各种预案制作与管理,所属大队及派出所的指挥调度工作;
    (二)、负责侦破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打击违法犯罪。
    (三)、负责道路交通秩序、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机动车辆安全性能检测,交通事故处理。
    (四)、负责辖区内社会面控制,处置突发事件,承担群众求助事项的llO出处警工作等。
    (五)、负责管理危险物品、枪支弹药、特种行业和公共娱乐场所;治安案件和事故查处、安全防范、警卫工作;户口、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管理等。
    (六)、负责对办理的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参与疑难案件研究,协调与检法司机关的业务工作关系,负责承办管辖范围内的公安行政复议、应诉、理赔案件和信访工作。

    (七)、建设立体化社会防控体系,防控全区社会治安。

  

第二部分 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201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道路交通管理支出;拘押收教场所管理支出;其他公安支出。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公安局2015年收支总预算4158.8万元。

  二、关于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15年预算数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4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4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8.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支出。

  9.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