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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招商二局部门预算(2016年)
时间:2016-03-14   来源:招商二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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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招商二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招商二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招商二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招商二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我区的投资优势,优惠政策,密切联系外商和外来投资者,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二)负责对日本、韩国、港澳、东南亚及国内招商引资。

  (三)跟踪落实投资项目,负责为项目办理立项、审批手续,超出本区审批范围的向上级业务部门申报,并为企业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四)对日本、韩国、港澳及东南亚的产业项目进行分析研究,明确招商思路,制定招商计划。

  (五)负责日本、韩国、港澳及东南亚外事联络及接待事宜。

 

第二部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招商二局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招商二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招商二局2016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招商二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招商二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259.47万元。

  二、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招商二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2016年预算数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5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5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