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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部门预算(2017年)
时间:2017-02-08   来源: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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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社会事业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社会事业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 2017年支出预算

三、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四、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五、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财政专户)

七、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社会事业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社会事业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区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主管民族宗教、社会救济救灾、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收养登记管理、社团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做好全区的双拥优抚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老龄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区划和地名工作。负责残疾人联合会相关工作。
      (三)负责区内教育事业总体规划,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幼儿教育等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负责全区各校(园)的招生、学籍、中考、高考管理工作。
      (四)负责区内文化市场、社会文化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体育事业管理工作。
      (六)负责协调区内公共卫生、疾病预防、医疗急救、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工作,以及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监管。
      (七)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办理区内职工、居民生育、独子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社会事业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大连长兴岛高级中学

2.大连长兴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3.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初级中学

4.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实验学校

5.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小学

6.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三堂小学

7.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广福小学

8.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幼儿园

9.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三堂幼儿园

10.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凤鸣幼儿园

11.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12.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兴岛中心敬老院

13.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交流岛中心敬老院

14.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部分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31317.78万元,2016年增加3967.68万元。

    二、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2017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31317.7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31317.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收入为0万元。

    与2016年预算相比较,比2016年增加396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31.68万元,占71%,比2016年增加1675.48万元;项目支出9086.1万元,占29%,比2016年增加2292.2万元。

    按功能分类看,教育支出18431.35万元,占58.9%,比2016年减少1717.55万元;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60万元,占0.2%,比2016年增加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0.77万元,占22.3%,比2016年增加3025.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74.49万元,占11.4%,比2016年增加2364.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2万元,占0.3%,比2016年减少2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9.17万元,占6.9%,比2016年增加608.17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比2016年减少100万元。

    三、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2017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22231.68万元,比2016年增加1675.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65.18万元,比2016年增加1532.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公用经费2866.5万元,比2016年增加14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201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7万元。2017年预算数2016年预算数减少3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元;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减少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6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6减少32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以及市政府机关公务车制度改革影响

    五、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2017府采购情况说明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2017年政府采购将按照财政有关规定,30万以下自行采购,30万元以上集中采购,其预算都包含在2017年部门预算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6.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应。

7.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应。

8.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应。

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处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含普通高中改制的)、半工(农)半读中学的支出或补助费。

11.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反映处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3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

4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疾病应急救助(项):反映财政用于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补助支出。

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4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4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