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西中岛管委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中岛管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支出总表
三、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五、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财政专户)
七、 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西中岛管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管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探索110平方公里石化园区开发建设管理模式,总体统筹石化园区开发建设,制定石化园区发展相关政策,组织各相关规划编制和调整,组织筹措石化园区建设资金;
(二)审核确定入区产业、公用工程、基础设施项目,协调推动石化园区产业招商相关工作并检查、监督资金到位和项目建设情况;
(三)综合组织规划、城建、招商等部门相关信息联动和技术协调,推进石化园区项目建设的审批和服务;
(四)组织实施西中岛土地整理、公用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保证产业项目配套需要;
(五)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石化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协调处理园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西中岛管委会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西中岛管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西中岛管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西中岛管委会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西中岛管委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西中岛管委会2017年收支总预算2965.00万元。
二、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西中岛管委会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965.0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296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收入为0万元。
与2016年预算比较,比2016年增加50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00万元,占22%,比2016年增加208.00万元;项目支出2300.00万元,占78%,比2016年增加300.00万元。
按功能分类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0.00万元,占30%,比2016年减少547.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00万元,占2%,比2016年增加68.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00万元,占1%,比2016年增加36.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32.00万元,占65%,比2016年增加932.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00万元,占2%,比2016年增加18.00万元。
三、关于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665.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1.00万元,比2016年增加10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244.00万元,比2016年增加107.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关于西中岛管委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0万元。2017年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5.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5.0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6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6年减少10.00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以及市政府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影响。
五、关于西中岛管委会2017年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西中岛管委会2017年政府采购将按照财政有关规定,30万以下自行采购,30万元以上集中采购,其预算都包含在2017年部门预算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