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规划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规划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支出总表
三、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五、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财政专户)
七、 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规划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宣传城乡规划法律法规;
(二)负责核发《选址意见书》或项目规划选址;
(三)负责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负责临时建筑审批,核发《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五)规划管理,外埠规划资质备案,规划批后监管,建筑外立面装饰及牌匾审批;
(六)测绘管理:全区测绘市场管理,测绘资质备案,地形图及测绘标志管理及维护,建设工程放、验线;
(七)负责规划验收工作;
(八)组织规划编制和计划制定;
(九)规划条件及附图;
(十)建设工程及市政工程设计审查;
(十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
(十二)城建档案建设与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城市建设档案馆
第二部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规划局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规划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规划局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规划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规划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950万元,比2016年增加549万元。
二、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规划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95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9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收入为0万元。
与2016年预算比较,比2016年增加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万元,占15%,比2016年增加42万元;项目支出1657万元,占85%,比2016年增加507万元。
按功能分类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万元,占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万元,占1%;城乡社区支出1852,占95%,比2016年增加5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占2%,比2016年增加10万元。
三、关于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2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9万元,比2016年增加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公用经费(机关运行费用)34万元,比2016年增加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规划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17年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6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6年减少10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以及市政府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影响。
四、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规划局2017年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规划局2017年政府采购将按照财政有关规定,30万以下自行采购,30万元以上集中采购,其预算都包含在2017年部门预算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