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单位名称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督查室、审计局)
单位地址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600号
办公电话 0411-85280036

办公传真

0411-85281899


   主       
   濮      

职   能

  

(一)协助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区工作情况,根据领导指示,对全区的重要工作部署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二)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和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组织起草、审核和制发以区党工委、管委会或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审核区直各部门、街道及驻区单位请示、报告区党工委、管委会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志审批,办理上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四)负责对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督促检查,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批示及交办事项的跟踪督办,负责区管委会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及区党工委会议决定事项的跟踪督查工作。

(五)负责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督查和信息反馈,负责对群众给区领导的信件进行登记、呈报、分拨、督办、审核和报告。

(六)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总值班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

(七)负责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八)负责全区审计工作,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

(九)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指导全区持续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十)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放管服”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服务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工作。

(十一)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编报,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机关党委工作。

(十四)负责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机关食堂管理、监督和公务接待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协调督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

(十七)负责机要保密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区党工委国安办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全区档案相关工作。

(二十)负责全区基本任务考核工作。

(二十一)指导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十二)指导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二十三)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和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时间:8:3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内 设 科 室


综合科,电话:0411-85280117

1.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区“两委”全体(扩大)会议报告起草工作。

2.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3.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重要会议、专题会议的记录及纪要工作。

4.负责区党工委会议、管委会常务会议承办、议题审核、会议记录及纪要工作。

5.组织全区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提供依据、建议和方案;承担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部署的课题研究任务,协调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来区调研工作。

6.负责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7.负责党委系统、政府系统信息编报工作。

8.负责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9.负责深化改革协调工作。

10.负责区党工委国安办日常工作。


行政科,电话:0411-85280036

1.负责国家、省、市及其他单位来区视察、调研、考察活动的协调安排和公务接待工作。

2.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总值班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

3.负责全区机关党委工作及办公室党建工作。

4.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办公室印章、介绍信的使用管理工作。

5.负责以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其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的排版和制发工作。

6.负责文印中心管理工作。

7.负责管委会办公室内部文件收、拨及存档工作。

8.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9.负责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全区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管理与监督,加强政府信息查阅点的建设和指导工作。

10.负责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机关大楼日常监管工作。

11.负责机关食堂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13.负责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4.负责管委会及办公室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的采购、登记、保管、发放和维护工作。

15.负责建立健全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工作。

16.负责管委会办公室纪检、人事、工会工作。

17.负责管委会办公室财务工作。

18.指导管委会办公楼物业管理,安保管理工作。

19.指导全区及办公室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0.负责协调、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秘书科 ,电话:0411-85280038

1.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的日常工作及活动的协调安排。

2.负责以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其办公室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电视电话会议会务管理工作。

3.负责以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其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的审核工作。

4.负责上三级来文及区内各部门、各单位、企业呈批文件的签收、登记、传递、分办、催办、及归档工作。

5.负责对全区党内规范性文件的立项、审核、备案、管理工作。

6.负责对全区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工作。

7.负责贯彻执行机要保密制度及有关规定,做好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机要保密工作,管理、指导、协调全区保密工作。

8.指导区党工委、管委会各类文件的立卷归档数字化工作,管理、协调全区档案工作,负责史志、年鉴工作。


营商督查科,电话:0411-85280011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

2.负责拟定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3.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全区“放管服”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4.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进驻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关事务中心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单位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督办营商环境相关投诉、举报及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人民网等诉求办理,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6.负责指导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7.负责市委、市政府督促检查事项及市政府督查信息系统转办件办理工作。

8.负责“互联网+督查”诉求件的督办工作。

9.负责区党工委会议、管委会常务会议、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及管委会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

10.负责全区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示落实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及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工作。

11.负责区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

12.负责市政府对我区园区考核、绩效考核的指标分解和督办落实工作及区级基本任务考核工作。

13.负责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14.负责开展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区级审计工作,组织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



                              (更新时间: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