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划定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成区范围的通知(大长经开管办发〔2026〕2号)
时间:2026-04-24   作者:袁艺姝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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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相关单位、省市驻区相关单位:

为有效提升城市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水平,检验和衡量城市建设品质,确保完成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对我区的多项指标考核及各项发展目标、任务,依据国家对于城市建成区划定的相关要求,我区决定开展本次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成区划定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成区定义

根据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城市建成区是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二、建成区划定范围

(一)划定面积

总面积4.9379平方公里。

(二)空间范围

本次建成区包括2个集中建成区(详见附图)。

集中建成区,三堂村区域包括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一兴隆街小学-大连长兴岛中心医院-三堂小学-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长岭村区域包括世辉耀村委会劳动保障服务站-新安派出所-长兴岛楼区等,共493.79公顷。

表 建成区一览表

行政区名称

建成区面积(公顷)

三堂村

368.80

长岭村

124.99

总计

493.79

三、适用范围及工作要求

(一)适用范围

建成区主要在《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等国家级考核和督查工作中作为考量标准和空间范围使用。

(二)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建成区划定范围,结合各自职责,逐项对照国家考核指标,加强自查整改,确保国家和省考核指标落地落实。

2.区建设主管部门对于建成区界限范围要动态更新。

3.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划定方案,做好各自建成区相关工作。


附件: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图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