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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连长兴岛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的批复(大长经开管发〔2025〕29号)
时间:2025-08-22   作者:袁艺姝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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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大连长兴岛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的请示》(大长经开经〔2025〕121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连长兴岛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立足大连长兴岛化工园区实际,明确了发展目标、产业定位、空间布局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符合园区发展需求和区域整体发展战略,对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二、本轮规划大连长兴岛化工园区位于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岛本岛,规划面积为9.18平方公里,整体分为三个片区,分别为危险化学品仓储物流园(3.63平方公里)、精细化工创新园(5.11平方公里)、生物医药创新园(0.44平方公里)。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基年为2020年。其中,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三、园区产业发展定位以高端专用化学品、化工新材料和生物医药作为主导产业,积极对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振兴规划,坚持低污染、低能耗、高附加值的产业发展方向,推动产业向精细化、高端化、绿色化迈进。

四、请全区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和监督,认真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园区发展目标顺利实现。共同推进大连长兴岛化工园区建设发展。

五、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发展需求变化等实际情况,适时对《规划》进行优化调整,保障规划的科学性和适应性。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