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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钢承顺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1·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结案的批复(大长经开管发〔2025〕1号)
时间:2025-01-21   作者:袁艺姝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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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承顺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1·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你调查组提交的《关于上海钢承顺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1·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结案的请示》(大长经开应急〔2025〕3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同意结合《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将此次事故报告修改为《上海钢承顺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1·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同意上海钢承顺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1·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结案。

3.同意《上海钢承顺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1·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结论和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等。

特此批复。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